
24直播網9月6日訊 據《真理報》報道,米蘭雙雄所屬的聖西羅球場股份公司依舊持有球場的所有權,但任何改造工程,都必須麵對一份質疑產權過戶公證書效力的訴訟,就是米蘭市政府當年是否有權出售這座球場。
整件爭議的核心,僅僅是“五天時間差”。米蘭市政府在2025年11月5日完成球場轉讓,而到11月10日,球場二層看台就將滿70年,而《文化遺產法典》規定,建築滿70年就要啟動文化遺產核查。恰恰在這件事上,貝佩・薩拉(米蘭市長)或許犯下了一個重大的政策性失誤。
這份米蘭本地報紙解釋,控方的核心觀點正是這五天造成了全部問題。市政府選擇在11月5日完成出售,趕在建築滿70年期限前夕,就將聖西羅剝離出公共資產名錄,規避本該針對公共文化遺產啟動的核查流程。訴狀文件中寫道,這麽做的實際效果就是“阻止數日後本該自動啟動的遺產認定程序”。
而這一風險並非無人預見,早在2023年,大區文化遺產委員會就已經預先認定,球場二層看台具備“普通層麵的文化保護價值”。
正因如此,布拉戈律師提交的起訴書中,請求法院以“規避法律的欺詐行為”為由,宣告這筆球場出售交易無效。爭議點並非法律禁止在11月5日簽署產權公證書。控方的指控另有指向:這筆交易特意趕在遺產保護機製生效前完成,用迂回手段取得了法律原本不允許達成的結果。
起訴書結論認為,這份買賣合同被用作“規避第12條法條及其對應的資產不可轉讓製度的工具”。此外還有另一套論據:早在2005年,二層看台或許就已經應當受到保護。彼時遺產保護年限門檻還是50年,該標準到2011年才上調至70年。
本次訴訟由米蘭市民A.O. 依據《地方機構統一法典》第9條提起。該法條規定,當地方政府不去維護自身財產權益時,普通選民可以代位行使權利。起訴書反複指責“米蘭市政府行政不作為”。
布拉戈律師表示,米蘭市政府當初就收到過風險警示,卻沒有主動去質疑這份合同的法律效力。相關警告在簽約之前就已經送達:10月22日就有人提醒,如果把產權過戶日期定在11月10日之前,此舉有可能“目的就是為了規避遺產保護限製”。10月25日,相關方要求“審慎推遲產權過戶日期”,10月30日,又有人提出了舊50年保護年限的相關爭議,但米蘭市政府依舊執意推進了交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