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24直播網7月27日訊 中國足協發布通知,公開選聘U-14女足共建隊、U-15、U-16國家女子足球隊主教練。
各有關單位及人員:
為大力加強各級女足國家隊建設整體規劃,加速提升各級女足國家隊競技實力和水平,挖掘和培養優秀青少年足球人才,打造能征善戰、作風優良、為國爭光的各級國家女子足球隊。經研究,中國足協將公開選聘U-14女足共建隊,U-15、U-16國家女子足球隊主教練,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崗位信息
(一)崗位職務
U-14女足共建隊主教練(2人);
U-15國家女子足球隊主教練;
U-16國家女子足球隊主教練。
(二)任務目標
全麵負責隊伍組建、訓練參賽相關工作;挖掘和培養優秀青少年足球人才,為國家女子足球隊輸送後備力量;配合協會完善大國家隊體係建設,協同推進大國家隊技戰術體係。
二、報名條件與要求
為兼顧崗位專業性、青訓適配性與本土教練人才培養導向,堅持高標準、廣渠道、重潛力原則,應聘人員須滿足以下條件:
(一)教練員資質與執教能力
1.持有亞足聯A級及以上教練員證書或其他洲際足聯頒發的同等級別證書,執教執照在有效期內;
2.具有較豐富的足球運動員及教練員經曆,熟悉青少年女足訓練規律,具備較高的足球理論水平和較強的執教能力;
3.高度敬業、持續學習、鑽研業務,富有創新精神,注重青少年基礎技術打磨、戰術素養提升、體能訓練及位置專項訓練;
4.善於依托科技賦能訓練、數據輔助執教;
5.熟悉青春期青少年女足運動員身心發展特點,擅長球員心理疏導、隊伍作風建設與價值觀引導,重視球員全麵成長;
6.具備較強領導力、執行力、抗壓能力與心理韌性,善於溝通、團結和激勵;
(二)職業品行
品行端正、作風正派、責任心強,能夠適應國家隊工作要求與節奏;公眾形象良好,無興奮劑違規記錄、無違法犯罪記錄、無行業禁入處罰、無重大負麵從業記錄、無影響履職的法律糾紛。
(三)技術督導與考核
1. 接受中國足協定期技術督導、階段目標考核、年度績效評價,能夠根據督導意見持續改進提升;接受中國足協視情選派助理教練、體能教練、技術分析、機能監測等專業人員進入教練組,能夠協同複合型團隊開展工作。
2. 本次聘用擬視情設置六個月考察期,考察期內雙方進行工作磨合與適配評估。考察期滿並經中國足協評估通過後,直接履行正式聘用約定;評估不合格或雙方未能達成合作共識的,終止聘用關係。
(四)年齡與國籍
年齡原則上55周歲以下,執教實績突出、大賽經驗豐富者可適當放寬,國籍不限。
(五)同等條件優先聘用情形
1. 中國籍教練員;
2. 國字號隊伍教練員工作經曆及實績;
3. 作為國家隊球員參加國際足聯、亞足聯主辦的國際重大賽事正賽階段的參賽經曆;
4. 服從調劑的。本次選聘將綜合考察人選專業背景、執教經曆、能力特點及崗位適配度,並結合各隊伍任務目標和實際需求,統籌確定擬聘崗位。